东阳光铝12月27日发布公告,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收到深圳东阳光、东莞东阳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阳之光铝业发展和新疆乳安的通知,深圳东阳光和东莞东阳光投资于2013年12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37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0%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东阳光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东阳光铝499,088,59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315%。深圳东阳光直接及间接持有东阳光铝435,253,200股股份,持股比例52.601%,其中,通过下属子公司东莞东阳光投资持有76,326,600股股份,持股比例9.224%。阳之光铝业发展持有49,253,392股股份,持股比例5.952%;新疆乳安持有14,582,000股股份,持股比例1.762%。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