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部门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试点 中国政府网24日消息,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工作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档案局近日发出通知,在北京、上海、重庆、青岛、深圳、南京、成都、杭州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组织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政策试点工作,旨在通过改革现有发票和会计档案管理规制,加快会计档案电子化,深化电子发票应用,降低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成本,推进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方便网络消费者维权。 试点工作主要包括:由京东、海尔、苏宁等电子商务企业针对网购开具电子发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人保财险等企业建设电子会计档案,接收、记账、归档保存电子商务企业开具的电子发票;有关部门将完善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相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网.郭.晓.萍) 本周六起四大电商将能开具电子发票 欣报道从本周六起,申城将首次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京东商城华东总部、1号店、易迅网、东方购物等4家企业成为首批试点单位,个人消费者可自行选择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是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或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过程中,开具或取得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个人消费者在4家试点企业的自营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商品后,如选择电子发票应正确填写信息;在支付货款、确认收货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并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提示信息,即可取得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具有下载、打印等功能。电子发票的信息可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验证。如信息不符,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举报。待条件成熟后,试点企业在向上海市注册登记的企业销售商品时也可开具电子发票。(新.闻.晨.报.刊.张.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