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周刊:防止立法的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化,眼下准备怎么做? 柳斌杰:要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立法主体作用,重要的法律直接由人大主持起草。要引入第三方参与立法,比方说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利益无关的、公正的部门参与立法。再一个是多主体的立法,不是说法律对你有用就愿意立,没用就不愿意立,那就形成了法律的利益链条了。还要借鉴司法实践和国际法体系里面对特殊领域权力制约的法律,借鉴一些科学的法律思想和有效的规定。 对于第三方,主要是吸收他们来调研、咨询、参与,今后可能要委托他们,比如大学、研究机构,代表国家来起草法律。以前的立法主体比较单一,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但实际上专门委员会很少自己组织立法,都是叫相关部门组织起草,结果是久拖不出手。此外,改革还包括实行立法公开、建立立法过程中的论证体系和后评估体系。 人物周刊:部门利益通过什么样的过程体现在立法中? 柳斌杰:它选取法律规范对自己有利的方面,把它形成条文。比如立一个交通方面的法规,由行业部门起草的话,它就会规定审批、收费、行政处罚方面的内容,这些权力和利益就被固化到部门里去。这种部门立法实际上充分反应了部门的利益和诉求,而忽略了广大公众、社会对法律的需求。所以人大审议的时候,也是主要防止暗含一种审批事项,以及罚款、收费等不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东西。 人物周刊:在你领导新闻出版总署时,也有这种问题吗? 柳斌杰:也存在这个问题,我们立法的时候,那当然是在审批事项上,在部门的权力上,都是千方百计保留对自己有利的方面。比如说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按道理它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组织,可以独立行使职权,但我们考虑到管理起来方便,强调要经过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以后碰到麻烦处理起来方便。这也是有合理性的,行政部门责任太多,出了问题要你负责,但实际上你的管理手段又跟不上,影响社会组织积极性。 人物周刊:作为总署领导,也意识到部门立法的问题,那你怎么处理? 柳斌杰:总想要超脱一些、公正一些,在著作权法讨论时,我们向全国公开表示,让利益相关的各方面都充分发表意见,不完全从部门管理需要去考虑问题。我们也向国内外公示了法律草案,让大家来把关。在很多方面,我们是切割了行政管理和公民民事权利粘连的关系,让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行政部门过多的干涉。 人物周刊:能做到超脱吗?部门内部的司局、处室一级,会不会对你表示不同意见? 柳斌杰:部门内部、相关利益单位都希望保留自己的权限和利益多一些,这当然是一个争论的焦点,很多问题协调不下来,大家到手的利益、到手的权力不愿意放掉。这正是立法中的一个难点,须下气力克服它。 谈人大监督 一定不能搞形式主义 人物周刊:《决定》也提到监督问题,对于人大落实监督权的问题,已经谈了很多年,大家还是觉得,人大是橡皮图章,这次能有改善吗? 柳斌杰:监督权现在形式主义的成分多一点,“一府两院”每年向人大作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提一些意见,然后通过就完了,是这么一个过程。 现在人大开始行使一些实际的、具体的监督权,国务院的重大事项要听取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比如今年以来,环保、义务教育、国企改革、公安人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人大常委会提出要进行检查和汇报。以前在实际操作上,往往因为你不认真,他也不认真,他可能委派一个人来汇报,审议了也就审议了。现在要求一府两院什么人来汇报,你就来汇报。审议了以后,还有定期的整改反馈,向人大作专题汇报。 还有,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可以质询、询问,要求一府两院负责人对某问题要做出说明。过去的质询和询问,往往是双方沟通好了,我问你什么问题,你要答复我什么问题,导演似的询问。这种形式主义今年已经改掉了,例如传染病防治法都已经开了一场询问,当时委员长在会上讲了,常委想问什么问题就问什么问题,凡是问到的问题政府必须回答,回答不上的准备好了再来,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人物周刊:事先不进行沟通,现场真刀真枪地问? 柳斌杰:对,询问非常震动,现场问的问题非常尖锐,那相当出汗了。我们第一次搞了录像,放在人大网络上。 明年再有质询可能就全程现场直播,让公众身临其境,有什么问题,他们怎么答复,再不是走走形式,应付一下就过了。 人物周刊:《决定》中另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是预算监督。 柳斌杰: 我们正在抓紧出台预算法,要严格履行人大职权,真正按照预算法严格审核预算,这样的话也可能出现像美国政府开不了工资的情况。过去我们这方面是不认真的,主要是预算的科目不细,都是一个百分比,不像外国,包括大使请客花多少钱、请的什么人,预算里都有,便于检查。 第二个问题是,政府自由权太大,钱用了才报告,先斩后奏的普遍存在,往往政府上万亿开支的决定,没有经过人大批准就用了,以后绝对不能允许的。另外,决算的批准,要仔细分析钱花得是不是得当?特别是公共资金是不是合理?是不是真正为了人民的事业? 人物周刊:有时间表吗?什么时候真正开始? 柳斌杰:已经列入计划了,还没有提上人大讨论,在预算委员会和政府之间讨论,但是过程还难以预料,因为预算法争议比较大,已经审议了好几年了,按照这次三中全会改革的精神,加强预算法,一旦公布,现有的问题就能得到进一步解决。 人物周刊:税收法定有什么动作?今年两会时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建议人大收回征税权。 柳斌杰:中国的税法出台比较晚,税收于法无据的占了大多数,有大学教授统计,百分之九十的税收没有法律根据,而是凭着政府条例来收税,这是不合法的。现在正完善税法,清理所有的税收项目,该有法律的要出台法律规定。另外,政府不能再随便出台征税的条例,想征什么税就征税,必须经过人大依法批准,法定许可以后你再开征。比如说个人所得税,人大就讨论了,审议改变了很多的条款,包括起征点、征收范围。 谈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要真正落实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物周刊:人大整个的一套改革,整体设想是委员长力主推动的吗? 柳斌杰:党中央和人大都在推动人大制度和法律的完善。 人物周刊:我的疑问是,像人大质询“一府两院”,这种监督关系会不会又在党委层面,大家协商一下? 柳斌杰:不会,党委对依法进行的立法、人民代表的权力是不具体干预的。依法治国包括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党的运行机制也要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党中央正在研究,依据宪法的规定,出台一个依法执政的条例,规范党的工作中的职权行为。前不久审判的薄熙来案件,就是明显的党委书记违法用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都是联系在一起,根本的依据就是宪法和宪法指导下的法律体系。 人物周刊:刚刚您说的这个党内也要依法执政的条例,是受薄熙来案件的影响吗?就是说这个事情可能要更加重视,是这样吗? 柳斌杰:不光是这一件事情,很多地方反映出来了这个问题。行政上有依法行政的问题,但是党委的依法执政没有明确的规范。过去媒体上经常讨论的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出现了?实际上我们解释很明确的,宪法明文规定所有的政党必须在法律框架下活动,那就意味着党委书记也不能超越宪法去行使权力。“权力”要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是要规范的。 人物周刊:《决定》提到“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追究”,很多学者就关心具体的措施,是不是要进行违宪审查? 柳斌杰:外国一般有一个宪法监督机构,多数是宪法法院专门处理违宪事件,中国就是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在执行宪法各项规定方面,人大常委会依职权做出处理。今后会进一步加强的,具体的法有人管,根本大法倒没人管了,这种情况不会再存在下去了。 谈文化体制改革 十年来改革的成功范本 人物周刊:你任内推进了规模庞大的文化体制改革,效果很好,公众也都能感受到这几年来的变化,能否对改革历程做一个回顾? 柳斌杰:九十年代,我们的文化体制改革当时主要是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十六大明确文化体制改革沿着两条思路,一种是经营性的文化单位要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体系。另一种是公益性的文化单位,要完善机制,搞活内部,更好地实现公共服务的职能。相应的,也提出了文化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我们主要是从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个方面实行“四分开”,即管办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和中介组织分开,从四分开入手理顺新闻出版的管理体制、经营体制和服务体制,明确形成了三方面的主体,宏观管理主体、市场主体、服务主体。经过两年多功夫,开始将一批经营性的新闻出版单位转制为企业,一共形成了120家企业集团。同时保留了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调整了管理主体职能,不再是直接干预经营行为。 按照这三个系统的改革,经过了大约十年,目的已经达到了。市场上主体已经造就,越来越强,越来越大。服务主体也已经是相当明确,走上了服务的轨道。这十年在中国出版历史上出现了十座高峰,整理了所有的历史文献、典籍,编辑出版了中国古籍出版的总目,历代三千年出版的出版总目,是前面没能做到的、后面也很难超越。农家书屋工程更是成为文化公共服务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全国建成六十多万个农家书屋,把十多亿册图书送到农民的家门口,改变了几千年以来农村缺少图书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