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余额宝若逾期未进行相关备案将受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日下午表示,支付宝余额宝业务中有部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未能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督银行的监督协议,违反了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监管部门已与近期要求支付宝就此次余额宝业务所涉及未备案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限期补充备案,逾期未进行备案的,将根据相应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处罚。 证监会:“余额宝”部分基金销售结算账户未备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1日表示,支付宝于2012年完成了基金销售支付机构的相关备案并开展相关业务,但此次支付宝“余额宝”业务中有部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未能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督银行的监督协议,违反了有关规定。(.中.证.网. .毛.建.宇) 中证网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1日表示,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投资理财选择,是市场创新的积极探索,证监会积极支持市场创新发展,为市场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宽松环境。(.中.证.网) 证监会在今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支付宝余额宝业务性质作出回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余额宝顺应网络消费大趋势,监管部门支持创新。但他也表示,支付宝在余额宝业务上一些程序上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履行相关程序,如果支付宝逾期未办理,将依法处理。(.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