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IPO重启会优选满足7条件的过会企业
今日,证监会召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证监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表示,IPO重启会在已过会企业中,且需满足7个如下条件, 1、财务资料在有效期内; 2、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 3、落实新意见中对发行人、股东等的要求; 4、无未办结信访事项; 5、纳入财务专项核查的企业完成反馈答复; 6、不涉及被处罚调查中保荐机构; 7、财务资料虽然有效但已经过完整财务周期的需补充说明、披露。 姚刚:新股改革不动审批制缘于证券法未修改 据媒体报道,今日证监会召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姚刚主席开篇坦言社会对征求意见稿批评较多,说只是技术性改良、没有进行实质性变革,集中表现在:审核权还在证监会、发行条件修改没有涉及、发审委制度没有改。但核准制、持续盈利能力作为发行条件、发审委都是证券法规定的,在证券法未修改之前不能违背,只能在法律原则下尽最大努力推动各环节透明度。(.中.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