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峰:谨防地方政府房地产调控过头 陈云峰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 在房地产领域,国五条颁布后,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细则。我的最大担心是:政府越管越细,干了企业应该干的事情,自己的职责反倒被忽视。 每当大家对“空气污染”、“食品安全”、“水污染”深恶痛绝之时,其实,都有一个政府职能错位的真实实质。片面抓经济,忽视了法律环境和市场监管,社会秩序混乱,造成今日之痛。笔者认为:发展经济其实是企业行为,只要法律环境健全,投资环境公开、公正、透明,经济发展就不是问题。这些,恰恰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十八大报告和今年两会都强调了这个思路。 今天的北京,政府出现了房地产调控过头的苗头,让人担心。据媒体报道:北京房价行政干预再升级:20个热销项目网签暂停。在各城市出台的国五条执行细则中,“京十九条”是最严厉的版本,其中京十九条第二条提出:“2013年本市房价控制目标是: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价格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京十九条”第十九条还明确规定:“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媒体报道说:“除了遭遇涨价不被批准的困境外,北京市于3月下旬开始暂停了20个左右热销项目的网签,并开始分批约谈6万/平方米以上的高端项目。可以预计的是,这些高端项目销售在6月底之前都将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 宏观调控,切不可太微观,否则,有违法之嫌。 可能,政府有些人都忘了《企业法》的存在吧?企业,包括开发商,自筹资金、自主定价、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不批预售证、根据自己的想象乱批价格、干预企业正常经营,这都是违法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加强保障房建设、采用信贷手段:比如首付比例的调整、利率的浮动,来调整房地产市场,等等,从根本上和结构上改变房价快速上涨的难题,才是正解。 房价上升的诱因没有解决,灶膛里的火还很旺,水开了,就胡乱浇上一杯水,一杯又一杯,这就是“扬汤止沸”。这样做,对市场是个伤害。结局是:房价屡调屡涨。 缩回伸出去的有形的手,完善法律环境,让无形的手发挥调节左右,这才是正解。(.安.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