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今年将完成29项改革任务 均有明确时间表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和有关要求通知下发通知,要求用3至5年时间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013年完成的任务共29项 2013年需要完成的任务共有29项,其中比较引人关注的任务有: 1.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2013年3月14日已完成企业注册登记) 2.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项目,防止边减边增,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因特殊需要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2013年4月底前提出并执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 3.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2013年6月底前完成) 4.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2013年6月底前完成) 5.提出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等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实行“宽进严管”的方案,提出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2013年6月底前完成) 6.取消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2013年9月底前完成) 7.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提出拟取消的前置审批项目和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以及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提出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2013年9月底前完成) 8.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2013年9月底前提出脱钩方案,确定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试点,同时试点一业多会) 9.整合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10.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工作) 2014年完成的任务共28项 2014年需要完成的任务共有28项,其中比较引人关注的任务有: 1.取消国务院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事项,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相应加强监督管理。(2014年6月底前完成) 2.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由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 3.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由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 4.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由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 5.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6.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完成) 2015年完成的任务共11项(从略) 2017年完成的任务共4项 1.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2.基本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3.基本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4.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