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链接 审计署2013年1号公告摘要 【财政立法】 财政部将继续配合做好预算法(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环境保护税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等法律法规立法工作。 【预算公开】 财政部将继续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将中央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基本细化到款级科目,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 【铁路建设基金】 对铁路建设基金尚未以合资形式建设和运营的铁路线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问题,财政部正在会同铁道部研究根据铁路投资建设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情况,完善铁路建设基金征收政策。 【民间借贷】 对中小企业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人民银行已按照国务院要求进行了多次调研,向国务院提交了专题报告,正在研究完善非吸收存款类专业放贷人相关法律法规。 【信用评级】 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正在研究制定信用评级机构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方案。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具体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发债审核等工作;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完善债券市场发展顶层设计。 【审丑疲劳】 2008年以来,针对每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征税款、调整会计账目、采取资产保全等方式整改4500多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00多亿元,纠正违规用地120多万亩。客观上讲,确有一些问题屡审屡犯,这些问题成因复杂。首先,中国现行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职责、范围和对象,每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对象是相对固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发现的问题类型与往年也有相似之处,这就容易给公众一种“老面孔、老问题”的感觉。其次,中国一些经济制度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实际情况,一些单位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树立不牢。 【追缴收回土地出让收入】 相关地方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已纠正违规征收占用土地20.01万亩,追缴收回土地出让收入135.05亿元,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46.49亿元土地出让收入上缴国库。 以上资料来源:《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国家审计署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