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加大引进流动性 QFII额度可突破10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公布了修改后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 修改后的《规定》中在原规定上增加一条为:“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 修改后的《规定》还就另外一些条款作出了增减。(.金.融.投.资.报) 11月证监会再批9家QFII 证监会公布的最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名录显示,11月新增9家QFII获批,境外机构投资者有加速进场之势。至此,QFII总家数增加至201家。 名录显示,新批的9家QFII分别是来自台湾的摩根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统一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来自美国的全球保险集团美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来自新加坡的鼎晖投资咨询新加坡有限公司、毕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来自瑞典的瑞典北欧斯安银行有限公司,来自香港的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来自加拿大的灰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来自日本的大和住银投信投资顾问株式会社。此外,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于上月成为第十一家获批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另据统计,10月份仅有4家机构获得QFII资格,11月份QFII资格审批明显提速,9家的数量是年内第二高。今年以来,仅有3月份获批数量超过11月,3月份共11家机构获得QFII资格。 外汇局本周披露的最近数据显示,今年11月新批了24.75亿美元QFII额度。截至11月30日,外汇局已累计审批165家QFII机构合计360.43亿美元的投资额度。(.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