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调价后各省区市汽柴油零售价格 北京93号汽油每升降至7.81元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中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北京龙禹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20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11月16日零时起,每吨分别降低310元和300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本市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后暂按现行价格水平执行。 三、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四、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北京市发改委网站) 上海93号汽油每升降至7.75元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上海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206号)的规定,现就本市沪Ⅳ车用汽油(DB31/427—2009)和车用柴油(DB31/428—2009)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为 9710元和8960元。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并向市物价局备案。 二、汽、柴油的最高供应价格和最高批发价的作价办法仍按市发展改革委沪发改价商(2008)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上海分公司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四、调整后的最高供应、批发、零售价格自2012年11月16日零时起执行。(上海市发改委网站) 江苏93号汽油下调至7.41元/升 中新网南京11月15日电 15日,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将于11月16日零时下调成品油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10元和300元。江苏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下调至9340元;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下调至8515元,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江苏调整后的成品油价格为:90号汽油为6.99元/升,93号汽油为7.41元/升,97号汽油为7.82元/升,0号柴油为7.28元/升;90号国IV汽油为7.29元/升,93号国IV汽油7.73元/升,97号国IV汽油8.17元/升。(中新网) 海南成品油价16日起下调 93号汽油下调0.24元/升 11月16日零点起,海南成品油价格将迎来下调,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将分别下调至7.8元、8.47元、9元和7.42元,相比起上一次油价调整后价格,下调幅度不大,93号汽油价格每升下调0.24元。南海网记者11月15日晚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规定,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10元和300元。调整后,海南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9430元、9996元、10562元和8610元。其中,90号汽油下调0.23元/升,93号汽油下调0.24元/升,97号汽油下调0.27元/升,0号柴油下调0.26元/升。 海南省物价局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中石化、中石油等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海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