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下发促外贸稳增长十六条意见
国务院9月18日发布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意见的正式文件,确定了政策,以促进今年外贸稳定增长。 意见指出,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准确及时退税。扩大贸易融资规模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汇率避险产品,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进口信贷业务以及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意见提出,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 意见还要求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审批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全面推开海关分类通关改革,加快无纸化通关改革;规范和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此外,意见提出,将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改善贸易环境。 意见的最后一个大方面是优化贸易结构。意见提出要重点增加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扩大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机电产品、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出口。(.东.方.早.报) 国务院重申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 自9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以来,国务院再次发文明确各项措施。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规范和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等措施。 《意见》要求,要继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减少收费环节,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单、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用的规定,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此外,在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明确,要认真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北.京.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