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透露排队审核再融资企业仅仅40多家 日前记者从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那里了解到,虽然从今年1月到4月,企业公告再融资的家数比较多,但实际上报证监会的家数却很少,目前再融资排队审核的大约仅有40多家,是历史最低水平,仅只有去年的三分之一。目前平安保险的再融资申请也还没有申报到证监会。 该人士透露,事实上,今年以来市场的约束作用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影响日益加强。即便是证监会批准的再融资申请,由于市场的波动,目前实际进行实施的公司也很少,仅只占证监会已核准再融资项目的20%。 另据记者了解,提高中小投资者新股申购中签率的方案也在证监会的研究之中,在证券公司账户清理工作结束后,监管部门将考虑借鉴一些成熟的经验,在现行发行方式的基本框架下,合理配置机构和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尽量提高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 谈及市场所关注的大小非减持问题,这位负责人强调,目前市场中所说的"大小非减持"应该表述为"大小非解禁"更准确,因为解禁和减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解禁是从限售状态到流通状态,是解除限售的禁令,并不是减持,不意味着股票解禁就会被卖出。根据统计,目前市场所减持的数量仅只占理论上可减持数量的30%左右,这还不包括一些上市公司股东认为目前股价没有反映出公司的实际价值而采取的增持行为。 (李侠 金融时报)々 证监会:大小非和再融资并不"猛烈" 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日前澄清了市场对再融资和大小非减持的一些判断。据悉,目前证监会再融资排队审核的企业家数为40家左右,已经是历史上的最低水平,仅相当于去年的三分之一。同时,已经获批的再融资方案,实际发行的也仅占批出额度的20%至30%,因此"由于是市场定价,再融资的市场约束非常强",有意向不见得报方案,方案获批不见得发得出去。 市场约束机制正发挥作用 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日前表示,与市场的一些判断不同,再融资、大小非问题并不"猛烈",市场约束机制正在发挥作用。 该人士澄清了市场对再融资和大小非减持的一些判断。据悉,目前证监会再融资排队审核的企业家数为40家左右,已经是历史上的最低水平,仅相当于去年的三分之一。同时,已经获批的再融资方案,实际发行的也仅占批出额度的20%至30%,因此"由于是市场定价,再融资的市场约束非常强",有意向不见得报方案,方案获批不见得发得出去。 "大家关心的平安保险再融资方案,到现在还没报上来。"该人士强调。 另外,上述人士还表示,看待"大小非"问题,不一定要从"减持"的角度切入,客观地描述,应该是大小非的"解禁,"而解禁和减持还有距离较大的一步,即非流通状态、限售状态变为流通状态、可售状态。 去年以来,大小非仅减持了理论解禁可售股票的30%,而且"不光有卖出的,还有买入的。所以解禁不等于减持。" 该人士指出,市场上很多股东并不以拿到现金为目的,因此减持并非必然选择。对于机构、大户而言,得到现金不是惟一目的,他们做出卖出决策的动机,往往是对公司信心不足,或打算撤出,或是希望参与到更好的企业中去。"证监会推动机构投资者发展的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取向就是希望大小非能够把他们的资本都稳定地用到企业的股票上来,能够参与到公司经营管理当中,能够持续地推动市场健康发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大小非解禁并不作为我们判定市场热或冷、供应量大或小的依据。" "作为市场监管者,要一方面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要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如果我们忘了任何一头,那这个市场的存在也就没有意义了。"该人士表示。 再融资实质系公司治理问题 另外,对于我国是否考虑针对金融企业再融资出台相关规定的问题,该人士表示,金融类公司的资本补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金融类公司,经济扩张这么快,他们有资本的需求,资本充足率的硬约束很强。但资本的取得有多种途径,可以发股票,也可以发次级债,还可以通过自身的盈利积累来完成资本补充。将来肯定要考虑多渠道解决资本补充的问题,这样也让市场和投资者更有信心,大股东放钱进去,普通投资者也放钱进去。" 该人士表示,国际上针对金融企业再融资的确没有相关规定,成熟市场不仅针对金融机构再融资没有限制,而且针对所有上市公司再融资都没有太多限制。 但从我国的情况看,限于总体的公司治理水平,管理层与非管理层投资者往往难以取得互信,因此必须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来统一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因此,本质上,上市公司再融资是公司治理问题。 他坦陈,目前针对上述问题的制度确在完善当中,"从监管角度,我们也是可以做一些工作,能够有助于完善或提升公司治理的水平,比如进一步提高透明度,让大股东、管理层给其他投资者提供更多、更清晰的信息来判断是否持有股票。" 目前市场上有观点认为,应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从回报股东的角度提出规定。对此,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对于再融资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已经有相关规定,并且政策也鼓励积极向股东分红。但如果对具体分红行为做出规定,考虑到企业类型、所处行业、成长周期的种种不同,已经超出现有的制度对监管机构的授权。监管部门可以考虑推出一些政策,鼓励公司在事先告知或者沟通明确的前提下,虽然不进行分红,但通过自我积累充实资本。 红筹发A股"很自然" 证监会将认真、积极研究,稳妥、稳步推进红筹公司和外国公司A股发行上市工作,但该项工作没有时间表。 该人士强调,针对在A股发行上市事宜,有的公司提出了相关意向,有的公司则提出了具体想法。目前,一些美国、德国、俄罗斯和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公司,传递出了相关信息。但是,"这些跨国公司A股发行上市并不是简单的事情,而且这类大公司一般都有比较长期的规划和考虑,并不是今天说上市,明天就能来。即便在做出决定之后,他们要做一些具体准备工作,要报送材料。"同时,A股市场在相关制度方面也要进行准备。 红筹发A股恐未如外国公司发A股那样复杂。在上述人士看来,红筹公司发A股相对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因为"红筹和H股公司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区别,比如中国移动和中国石油,其实没什么太大区别,运营都在内地,客户和市场资源都在内地,所以回来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回应红筹公司发A股迟迟未能启动的原因时,该人士打趣说,如果打个比方,那就是:未到吃饭时,所以不吃饭。 五方面推进公司债发展 谈到公司债发展的问题,有关人士表示,为进一步大力发展公司债券,证监会在总结发行试点工作和听取市场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开拓创新,采取以下有力措施努力开创公司债券发展的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继续缩短公司债券受理到批复同意所需的时间;二是制定发布《债权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范本》,完善债权人保护机制;三是沪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券上市和交易操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业务收费;四是大力发展债券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壮大公司债券投资者队伍;五是采取措施促进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自主投资公司债券,逐步实现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上海证券报 作者 周翀)々 大小非:解禁≠减持 大小非被当作高悬在中国股市上的一把"达摩克斯之剑",有人将其视为导致本轮下跌的罪魁祸首,更有媒体直接用公式表达出对大小非的担忧:印花税PK大小非=震荡。 但权威人士日前指出,讨论大小非问题需要澄清两个概念:减持和解禁:"现在市场上一说大小非就说减持多少万亿,实际上这对投资者是误导,大小非只是解除了上市流通限制,解禁不等于马上要抛售,不要混淆两者概念。"据统计,去年市场上实际减持出售的大小非只占解禁股总数的30%。 该人士表示,不应将大小非解禁市值作为判定市场冷热或供应量大小的依据,建议监管层兼顾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双方利益,既要保护投资者利益,又要考虑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发展;与此同时,资本市场本身的发展也离不开流通盘规模的逐步扩大和市场中的同股同权。 银河证券研究报告也认为,市场高估了非流通股解禁的负面影响,未来八个月新增减持压力最多3000亿元,远远小于超万亿的非流通股解禁总市值。 专家认为,首先,国有股不会大规模减持。根据去年7月实行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年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而本月14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对国有股减持,我们有承诺,要为股市的健康发展做贡献",明确说明目前市场环境下国资委对于审批国有股减持的态度。目前国有股在大小非中实际占比在70%左右。 其次,在非国有企业中,大股东为了保证控股地位,一般也不会轻易减持。 所以,非国有小非最有减持动力,但是其在大小非中所占总比例不大,套现以后,资金缺乏投资渠道,有极大的可能继续回流股市一部分。 与此同时,证监会日前颁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要求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这也将给减持带来一定的制度约束。(谢闻麒 中国证券报) 々 皮海洲:规范大宗交易行为面临两难选择 为了减缓大小非套现带给二级市场的压力,证监会有意将大小非减持引向大宗交易平台,为此,证监会在4月20日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里明确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把大小非减持引入大宗交易平台,证监会的主观愿望无疑是好的。不过,由于《指导意见》本身所存在的明显漏洞,大宗交易系统是否真的能够减缓大小非减持所带来的压力,值得研讨。根据《指导意见》规定,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换一句话来说,上述存量股份一旦在大宗交易平台完成转让后,就不属于存量股份的范畴,即不受《指导意见》的约束。那么,在完成大宗交易的第二天,那些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受让大小非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就可以把自己在大宗交易平台上受让的股份拿到二级市场上去抛售了。如此一来,大宗交易平台也就只是大小非减持的一个"过道"而已,根本就无法减缓大小非套现带给二级市场的压力。 正是基于这样一个明显的政策性漏洞的存在,为封堵住这个漏洞,有市场人士建议,要规范大宗交易行为,防止大宗交易成大小非减持"过道"。一方面是对参与大宗交易的机构投资者制定更为严格的持股时间约束;另一方面是对大宗交易账户加强监管,强化信息披露,让市场对其交易行为有更清晰的了解。 上述建议无疑是有可取之处的。尤其是对大宗交易持股时间的约制,可以很好地修补《指导意见》的政策性"漏洞",减轻投资者对大小非减持借机构投资者之手来完成的担心。这样,机构投资者第一天通过大宗交易获得大小非筹码,第二天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获利的事情就可以杜绝发生了。因此,该建议确实是有的放矢,是一个不错的建议。 但该建议能否被管理层所采纳却是一个问题。实际上对于管理层来说,规范大宗交易行为面临着两难选择。一方面,从减缓大小非减持带给二级市场的压力来看,确实有必要对大宗交易的持股时间作出规定,否则,如果听凭机构投资者将通过大宗交易获得的筹码在二级市场上乱抛,这与大小非直接向二级市场抛售就没有任何区别了。管理层借助大宗交易平台来减缓大小非减持压力的愿望也就化为泡影了。但另一方面,如果真要规范大宗交易行为的话,那么管理层试图把大小非减持引向大宗交易平台的愿望又有可能落空。如果把机构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获得的筹码锁定一段时间,这就意味着机构投资者参与大宗交易的风险大幅度增加,机构投资者参与大宗交易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偷鸡不成反蚀米。果真如此,那么机构投资者就没有热情来参与大宗交易了。而要是没有了机构投资者上大宗交易平台接手大小非的筹码,这大小非又如何能够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来减持呢?所以,要不要规范大宗交易行为,对于管理层来说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其实,这本身上就是由大小非问题的棘手所决定的。由于股改的不彻底,导致了大小非问题的出现,如今这个问题已成中国股市的绝症,本身就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寄希望于通过一个《指导意见》来解决大小非问题显然是幼稚的。因此,要解决大小非问题,股市仍然任重而道远,是否规范大宗交易行为,也全凭管理层的智慧来决定了。(国际金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