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上市首日流通量 业内人士认为,锁定期限解除将更有利于合理股价的形成 上市新股流通量较小,是造成新股爆炒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有效缓解新股供应不足,征求意见稿首次引入了"存量发行"制度。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在引入存量发行机制的前提下,取消网下配售股锁定期,给予网下、网上新股认购者同样的变现机会,这会有效刺激、激励网下询价对象尽量拿到低价筹码,并以最快速度抛售变现,比过去提前3个月收回现金。这样做,使得网下配售者持股风险大为降低,因此,网下询价对象必须尽量压低新股定价,才可能在新股上市后的最短时间内抛售走人,这才是最安全的利益最大化选择。取消网下配售股锁定期,实际上是对网下询价对象压低新股定价的一种奖励或激励,"不用怀疑,它一定会有成效的。" "取消现行网下配售锁定期,实现网上认购网下配售同步上市,可以促使网下机构更有动力、更负责任地参与询价、定价,有助于抑制新股发行价格"虚火"。"董登新表示。他说,以前机构的锁定期为3个月,股价的涨跌与网下机构配售无关,造成网下定价与其利益脱节。取消锁定期后,使机构在第一时间内有抛售股票机会,有助于压低询价和定价,改变以往的网下询价机制和习惯。 他同时指出,一旦取消网下配售股锁定期,二级市场的流通量就会大增,炒新者"做庄"的成本和代价也会被放大,这有利于抑制炒新者的疯狂投机,同时可以倒逼盲目打新者头脑冷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长安">博客 ,微博 )副教授认为,"拟解除三个月锁定期"将有利于合理股价的形成,因为从去年以来,"三个月锁定期其实并没有真正发挥其稳定股价的作用,与此相反,大部分的新股发行破发。把锁定期限解除,将更有利于合理股价的形成。 加强对"人情报价"的监管和处罚 业内人士认为,惩罚力度的大小将起到关键性作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将加大对财务虚假披露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路演和"人情报价"的监管和处罚;加强对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的监管;加强对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交易所将重点监管涉嫌操纵新股价格的违规行为。 一位券商分析师向记者表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行政化"导致了证券市场的行为扭曲,在监管层面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不完善也在无形之中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在监管部门的不统一上也降低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所以在监管部门统一、完善相应法律法规等制度方面仍然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而此次关于处罚措施方面仍然保持原有的措施来看很难更加有效的解决违法违规问题,真正解决违法违法问题应该将违法违规的成本加大。 完善开盘价格形成机制抑制炒新 专家建议,实施批量过会、批量挂牌的方式可有助于遏制新股炒作 由于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无涨跌幅限制,新股被爆炒的情况屡见不鲜。而炒新并不是只赚不赔,它也伴随着巨大的风险。抑制炒新成为目前急需关注的问题。此次证监会启动新股发行改革中也对炒新有了新的措施。 根据征求意见稿,证券交易所应根据市场情况研究完善新股交易机制、开盘价格形成机制;明确新股异常交易行为标准;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对新股认购账户的管理;加大对新股交易特点的信息揭示。 此前,深交所与上交所先后出台的《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对于抑制炒新的力度已经明显加大。 2007年4月20日,深交所首次出台了抑制炒新的通知,随后在同年8月10日再次发布了抑制新股炒作的新规则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抑制炒新的效果,2009年7月2日,深交所配合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和首次IPO重启再次发布炒新规则,三次炒新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均对抑制炒新起到了一定作用。 一位券商分析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抑制炒新方面深交所曾经做出多次有关抑制炒新的相关规则,并且相关措施出台之后对于新股发行的首日情况看都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而今年深交所与上交所先后出台的炒新新规也在抑制新股方面起到了阶段性的作用,证监会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抑制炒新的相关新规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他同时称,炒新问题不是单一性问题而应该进行综合性的整合与完善,否则抑制炒新的效果会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中国基金论坛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崔新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股"三高"、新股炒作等问题依旧是新股发行改革的重点,而这些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依靠抑制炒新这一点去完善,更需要多种制度加大力度的去协调、互补和完善,这种多方面配合才能更快的解决新股发行中的问题。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目标十分明确,就是一级市场"去行政化",同时,加大对责任主体的市场化约束和法制化约束。显而易见,只有资本市场的配套制度改革,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所在。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指出,对于防止新股炒作可以实施批量过会、批量挂牌的方式,这样可以分流资金,有助于遏制新股炒作。实际上新股定价与二级市场是相关的,现在两个市场定价都不合理,根本是让二级市场定价合理。 尹中立表示,目前二级市场的定价是极其不合理的。蓝筹股价格基本回归,而市场上60%到70%的股票价格并不合理。存在大量的水分。而价格回归则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的扭曲,是和政府干预有关,和制度不公有关,也和投资者不成熟有关系。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没有退市制度,目前的局面,反映的是更为深层次的问题。 新股发行改革新政提振股市信心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已正式向业内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思路已经清晰,从已经公布的措施可以看出,监管部门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对新股发行各个环节的系统性综合治理来解决目前新股发行中存在的弊端问题。这些新政实施后是否能对新股发行中的"旧疾"药到病除还有待商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新政的实施必将提振股市信心。 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在过去两年减少行政干预的基础上,继续遵循了向市场化迈进的思路,将改革的重点放在了新股的合理定价方面上,主要从强化信息披露、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抑制炒新以及加大对不当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六方面入手,继续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改革目的则是,健全公众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基础性制度,推动各市场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和发展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这次的改革从强化信息披露、强调各主体责任、加大新股流通量、抑制炒新等多个方面着力,力求形成系统举措。这些措施全过程、多角度的落实发行人责任、各中介机构独立的主体责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必将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新股发行市场理性回归。 事实上,在"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综合治理"的原则下,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新政没有推出之前,我们看到,围绕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证监会已经进行了大量工作,如沪深两大交易所出台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行业市盈率的相关数据以及此前公示IPO审核流程、预披露时间提前等,这些都可以看作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而这也体现了证监会对新股发行改革综合治理的方针。 在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即将开始之际,我们也要用系统和全局的目光看待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我国的资本市场仍然是发展中的市场,处于"新兴+转轨"的发展阶段,这个特点决定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调整、优化的过程;但是,我们必须立足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大局,明晰新股发行制度不单是一个制度调整和完善的过程,更是一个进行资本市场文化培育的过程。 因此,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强舆论宣传、风险揭示和投资教育,逐步改变目前存在的以"送礼祝贺"心态参与报价,以分享"胜利果实"心态参与认购,以"赌博中彩"心态参与炒作等种种不良习惯和风气。只有全面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取综合治理方针,改革才能取得预期效果。(证券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