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力促三大制度改革 股市投资价值提升 "开弓没有回头箭",在时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的坚定表态下,2005年证监会启动股权分置改革,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上证指数从2005年6月的998点起步,最高上涨到了2007年10月的6124点。对这轮行情,市场称之为"制度性牛市",它的定义是"由制度的重大变革而引发的新型牛市"。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10月履新后,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也力促A股市场的制度性改革。新股改革,强制分红正陆续进行,本周养老金入市这出资本市场大戏,也终于揭开了新的篇章。整体来看,资本市场正不断推进制度性的改革。那么,这能否夯实A股新一轮牛市的基础呢? 郭树清履新以来,打击内幕交易,以公开透明为核心的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推行强制分红政策,首次公开IPO发审流程,首次解聘重组委员,呼吁长期资金入市……一系列事件,让投资者看到了资本市场的希望,而这三大措施的改革,正为资本市场变成投资市场奠定基础。 一 强制分红 改革措施 力促上市公司分红 郭树清上任的第一把火直指上市公司不分红的这一顽疾,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2011年11月9日表示,证监会将出台四方面的政策,要求拟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明确红利回报规划,包括现金回报方案和分配决策机制,这一政策将在IPO公司中首先执行。 尽管证监会通过各种规章制度要求上市公司明确和细化分红红利分配政策,甚至以强制措施督促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但在很多投资者看来,A股上市公司仍然"铁公鸡"居多。对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实际上,近年来上市公司分红状况,特别是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回报率都有较大改进,但同成熟市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证监会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0年,A股实现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占同期上市公司总家数的比例分别为52%、55%和61%;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423亿元、3890亿元和5006亿元;平均每股分红金额分别为0.08元、0.09元和0.13元;三项指标都呈上升趋势。 改革效果 新规有利于价值投资 "为什么资金宁愿流向高高在上的房地产、黄金石头,死活不肯进股市?"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此次分红新规抓住了中国证券市场20年以来重融资轻回报的问题本质,树立让投资者赚钱而不是赚投资者的钱的思路,市场才能长远健康发展,投资者所购买的才是股票而非筹码,老百姓才敢将钱放心地放入股市,牛市可期。 此前,证监会也曾多次强调上市公司"分红"问题。2001年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将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之一。2004年管理层曾经公布过一套"强制分红"的规定,规定近三年没有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不得再融资。2006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又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须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2008年10月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要求进行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净利润的30%。此后,监管层又多次提及,将进一步完善分红制度,逐步引导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报中明确分红政策,进一步严格上市公司分红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显然,强制分红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条件,这是证监会一贯的政策。 证监会改革也初见效果,上市公司分红意愿开始加强。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数据中心统计,截至3月15日,沪深两市共有479家公司发布2011年年报。在报告期内,346家净利同比实现增长,占已披露公司72%,仅有133家负增长,占比28%。从已披露公司整体状况看,业绩大范围增长特征显著,各公司纷纷慷慨解囊回报投资者,统计显示,共有335家公司推出利润分配方案,占已披露年报公司70%,未涉及利润分配的共有144家,仅占30%。光大证券(601788)分析,根据中国股市经验,分红政策出台预期有利于市场短期上涨,2000年以来居涨幅榜前20位的企业有多次分红的记录,坚持持续分红公司走势显著强于沪深300。 二 新股改革 改革措施 发布新股"限炒令" 郭树清将改革的第二把火指向新股发行。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创业板部去年12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要求发行人将预先披露时间提前到反馈意见落实后、初审会之前,并就审核次序等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这一措施提升了发审工作透明度。 今年2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询价机构应当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理性定价。下一步,证监会将研究加强询价过程的监管,对报价高的机构,将进一步督促其切实遵循相关规定,理性定价。另外,证监会研究考虑召集一些机构研究已上市企业所处行业市盈率情况,为下一步询价机构报价提供参考。 今年3月,沪深交易所同时重拳出击,相继颁布了限制新股首日涨幅的新规定。上证所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新股上市首日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证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盘中换手率达到80%以上(含)。因前款第一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二、第三项停牌的,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相比之下,深交所周三颁布的规定对新股首日的监管更为严厉。深交所发布的《通知》规定,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57。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股票交易换手率就已达到或超过50%,深交所在9∶30开始即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 "健全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目前已成为资本市场最为关注的话题,这一话题也写入了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