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意见称,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经济特区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入推进开发开放、统筹城乡发展、"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工业化、资源型经济转型等改革试验。认真总结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支持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改革试点。(.证.券.时.报.网) 国务院:稳妥推进电价改革
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意见称,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开展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证.券.时.报.网) 国务院: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以下为《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摘要: 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八)强化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出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负责) (九)加快建立和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研究建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修订《贷款通则》,规范各类借贷行为,合理引导民间融资。推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推动实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 (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人民银行、外汇局等负责) (十一)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建立债券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稳妥推进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和国债期货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机构投资者,优化资本市场结构。(证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商务部负责)(.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