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罗顿:违规被责令整改 ST罗顿(600209)因存在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不合规、违规为其他企业担保等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责令改正。 1月6日,公司收到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文件显示,2001年8月13日,ST罗顿在没有书面协议、未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没有人在《请款申请单》上签字批准的情况下,将5000万元资金分别转给关联企业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500万元、海南和宝实业有限公司1500万元、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这笔资金被用于向北京罗顿投资有限公司注资。2001年8月23日,罗衡机电、和宝实业和黄金海岸集团分别归还了上述资金。2001年11月12日,ST罗顿在同样情况下,将3750万元转给黄金海岸集团,该笔资金后来分别转给北京罗顿2500万元及北京沙河高教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250万元,北京罗顿及沙河建设将该笔资金用于向北京罗顿沙河高教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资。 2002年11月28日,ST罗顿向北京罗顿转让所持罗顿沙河12.5%股权,但未经独立董事事前发表意见,未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未及时披露。2002年至2006年,ST罗顿连续5次为海南千僖大同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最高担保金额8500万元,并且5笔担保均未履行有关审批程序且未披露。 公告称,由于罗衡机电、黄金海岸集团、北京罗顿均为ST罗顿的关联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ST罗顿、中国证监会、国务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21条的规定,海南监管局责令ST罗顿限期整改。(.中.国.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