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素有前海“基本法”之称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获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在会上表示,该条例的通过将为前海管理局接下来进行封闭管理、独立运行、充分发挥权力提供强大的支持,为香港和世界各国的企业到前海进驻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今后进一步在改革试验的基础上完善和修改前海条例提供了基本依据。 据悉,与之前公布的条例三审稿相比,此次通过的表决稿并未作太多改动。在审议过程中,因有委员提出,应当增加民间商事调节的内容,条例增加了“鼓励深港民间协商组织合作,为前海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商事调解服务”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