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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行业:规则出台之后盼细则

2011-5-12 08: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1| 评论: 0|原作者: 摘|来自: 传媒行业

  市场期盼已久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今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会议提出八项重点工作,界定了受政策扶持的文化子行业范围,也为未来产业布局指出了方向。   1、《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这些传媒子行业预计将成为IPO项目的重点开发领域。   2、《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要推动有线网络、电影院线、出版发行企业的跨地区、跨行业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加快推进重大项目。   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的并购重组一直是传媒业的投资主线,多数上市公司都具有潜在的作为行业资产证券化、资源整合平台的定位和资本,但如何使上市公司由此产生实质变化则依赖细则的出台和具体的重组方案。   3、《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要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府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文化产业的严格管制和封闭性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原因,呼吁社会资本投资传媒也并非今日才有的提法。如果不扩大传媒业的开放度,使社会资本投资传媒有利可图,则资金的多元化只是一句空话而已。我们期待之后的细则能对传媒业的开放尺度、投资空间等方面做出更积极的安排。   总体看,振兴规划的出台和内容基本符合此前的预期,并无太多新意。   因此,其对行业的影响虽然正面,但并无太大力量。具体落实到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方面可能要期待后续出台的配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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