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件 工行近日宣布,调整23项个人金融业务的收费标准,部分业务收费上限涨幅达100%。事件将对工行及同业将带来怎样的影响,部分投资者对此表示关注。 评论 我们的看法如下: 1、对于工行的实际影响较小。 本次调整的资费主要涉及个人业务,项目大多为结算与清算相关服务。由表1可以看到,工行手续费收入占营业收入15%,其中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占手续费收入28%,即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2%(4.2%=15%*28%)。 进一步,实际影响可能远小于上面的计算:1)网点数仅少于工行20%的建行,结算与清算手续费占比仅为12%,因此,我们推断,剔除现金管理,工行的结算与清算手续费占比预计不超过15%-20%;2)虽然没有披露结算与清算收入中个人业务的占比,但从公司在该业务的讨论中,大量描述对公而几乎不提个人的情况判断,个人该业务的占比可能不超过20%-30%。 换言之,个人结算与清算手续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可能不超过1%(0.9%=15%*20%*30%,其中15%为手续费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0%为估计的结算与清算收入占手续费收入的最高比例,30%为估计的结算与清算收入中个人业务的最高占比)。亦即,资费调整的影响范围,可能不超过公司营业收入的1%,因此调整幅度虽大,但实际影响甚小。 2、行业的指标意义或许更大。 本次资费调整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在于工行收入结构的长远调整,另一方面(这是我们更看重的),在于工行(国内最大的银行)定价意识的提高,以及对于其他银行的标杆作用。 长期以来,中国的银行,我们看到的更多是对于规模和市场份额的追逐,而不是效益的追求。所以,我们看到,按揭贷款利率最多下浮30%的规定出台后,所有银行几乎都一浮到底;我们也看到,虽然存款资金大量过剩,但却没有银行要求存款利率的下浮。 事实上,由于笔数多而金额小,个人结算与清收业务,大部分银行都在贴着钱做。本次工行上调资费,某种程度上是对于相关服务补贴的收回,体现的是成本核算的深入和定价意识的提高(虽然正如我们上述分析,实际影响甚小)。 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鉴于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将给其他银行树立标杆,对于行业整体定价意识的提高起促进作用,即使在该事件上不马上跟进。 3、整体上,我们给予该次事件中性偏正面的评价。 中性是实际财务影响甚小,而且短期内其他行未必马上跟进;正面则来自于行业龙头定价意识的体现,以及对于行业的标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