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的本杰明·格雷厄姆是华尔街投资界德高望重的长者,他的《证券分析》专著已出版过4个版本。巴菲特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时,他是巴菲特的教授;巴菲特在纽约格雷厄姆-纽曼(Graham-Newman)投资公司工作时,他又是巴菲特的老板。格雷厄姆和巴菲特亦师亦友长达30年。正是格雷厄姆教导巴菲特:“当投资变得像经营企业一样时,那就是最明智的投资。”根据此概念框架,巴菲特建造了属于他的整个金融帝国。不论是身为自己控股的上市公司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还是在偶尔的大学演讲中,巴菲特都极力推崇这一投资理念,但迄今为止,投资业界及公众对其微妙之处依然困惑不解。 几乎没人意识到,巴菲特首先是一个思想家、哲学家,这是最关键的一点。他的专业领域是企业界。他融汇了最优秀的投资理念和企业理念,强调商业和资本,并在这些传统课程基础上开发出一种全新的方法。他的投资方法,在很多方面都与华尔街的传统方法背道而驰。 巴菲特是个极具才能和竞争意识的人。他永不忘本。他所主张的这些有关投资的伟大思想是非常宝贵的,应该看做是私人财产且加以保护。他只愿意同家人及圈内人士深入讨论其投资理念,而对于其他人,他只提供很少的建议———仅够引起大家的兴趣而已。他认为《证券分析》是投资书籍中最好的一部,但他却没有告诉你,格雷厄姆的思想如今已不是他唯一信奉的理念。格雷厄姆或许给巴菲特打下了基础,但他却不是建在这个地基上的房屋。巴菲特并非是在一夜之间偶然成为投资天才的。他的航程始于格雷厄姆1934年版的《证券分析》,直至今日,仍在汲取各家金融思想。任何在高度竞争领域运用的策略,均要求具备适应环境发展并可适时改变的能力。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为格雷厄姆所用的思想,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已经为巴菲特所用了。 如以相对单纯的格雷厄姆式投资风格———比如投资组合经理人沃尔特·施洛斯(Walter Schloss,他曾跟随格雷厄姆一起研究和工作,后来和儿子在纽约成功地经营了一家投资合伙企业)的风格———同巴菲特当前的风格相比,很显然,两者之间有天壤之别。 施洛斯经营广泛且多样化的投资组合,常常持有超过100种不同的股票。他将价格作为决定买入的主要因素。施洛斯实践着传统的格雷厄姆理念,他寻求股价低于其内在价值的股票,然后卖出任何达到其内在价值的投资。当他卖出股票时,往往是在企业最辉煌的时候,他同时也上缴了不少税额。与之相反,巴菲特的投资组合要集中得多,在做出买入决定时,企业的经济状况与价格对他而言具有相同的分量。巴菲特还乐于永远持有一只股票,只要公司的经济状况不亚于买入时的情况。这确保他将从留存收益的复利作用中受益,同时还能避免因出售股票获利而被征税。 单纯的格雷厄姆理念最大的价值在于,它是学习投资方法的基础。格雷厄姆的《证券分析》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投资的论文集,它还是证券投资技术发展的历史见证。在1934~1962年之间,格雷厄姆写了4个版本的《证券分析》,每一本都揭示并分析了证券分析的新旧方法,并被沿用至今。一个人要么从经验中学习,要么向有经验的人学习。这就是格雷厄姆所提供给我们的。在为格雷厄姆工作时,巴菲特发誓在他拜读格雷厄姆著作达十二遍之前,不做任何投资。直至今日,巴菲特还在书桌上摆放着这些著作的全部版本,他仍然可以从中发现以前没有发现的细微之处。如同圣经一样,实战经验加深了每次阅读《证券分析》的意义,火花般的启示一个接一个地出现。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格雷厄姆就是那个种树人,其他人不仅可以乘凉,还能收获到累累硕果。这样,我们学习巴菲特法则却始于格雷厄姆理念的做法就显得合情合理了,因为它是巴菲特思想的基础。 <SPAN id=TxtDecal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