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救赎会”上频现雷语 网友戏称茅台喝多了 在连续公告澄清之后,昨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在贵阳举行了媒体见面会。塑化剂风波被彻底颠覆,在贵州茅台看来,所谓白酒塑化剂超标是公众的一个错误概念,是被制造出来的问题。 不仅如此,见面会上“语录”层出不穷:每人每天喝2斤茅台酒没事,三聚氰胺无毒,人类排毒、解毒能力非常强大……各种“语录”引发围观。 茅台动作 贵州茅台股价重回210元 公司逾20亿元增持计划提振市场 尽管同样受到塑化剂风波的困扰,但贵州茅台股价的坚挺让酒鬼酒望尘莫及。 截至昨日收盘,贵州茅台大涨4.72%至211.86元。这已经是贵州茅台连续第三个交易日上涨,昨日收盘价距塑化剂风波前每股220元只有一步之遥。 此外,12月11日晚间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贵州茅台控股股东茅台有限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贵州茅台约45.25万股,增持后,茅台有限持股量占贵州茅台总股本的61.802%。贵州茅台表示,拟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贵州茅台总股份1%的股票,这意味着后续大约有20亿元的增持计划跟进。 酒鬼酒复牌后出现了连续4个跌停,尽管最近7个交易日有所反弹,但估计最高也就在32元左右,而事件之前股价为48元。 雷语1 塑化剂是制造出来的问题 关于塑化剂风波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仁国:白酒的塑化剂本来不是问题,有人想利用和放大食品安全问题,制造恐慌,打击中国的白酒行业,损害投资者利益,从中牟利。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勇: 部分白酒中检测出微量的塑化剂,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它可以从塑料制品中迁移到环境和食品中,空气、水和食品中均可能检测出。就像我们喝水,一瓶水中可能有微量的亚硝酸盐;我们开车出门,空气中可能弥漫着一定量的一氧化碳。白酒中检出塑化剂,并不能证明白酒企业生产了不安全的食品。 观感 广发证券一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贵州茅台将塑化剂问题从源头上的概念更改,让这一风波似乎成了大家在没事找事。 雷语2 茅台一天喝2斤没事 酒鬼酒一天喝1.4斤也没事 关于塑化剂人体耐受量 马勇:塑化剂这类物质的人体耐受量,只有欧盟、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香港给出了参考值。而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食品安全监管很严的国家,并没有对塑化剂给出限量标准,可见它对人体的危害并不那么严重。 按欧盟给出的每日每公斤体重人体可耐受量来计算,按照之前酒鬼酒的检出值,一个人每天喝1.4斤酒鬼酒是符合欧盟人体耐受量标准的。 如果按照“水晶皇”茅台酒的检测报告,一个人每天喝2斤茅台酒,一年365天都喝,也符合欧盟食品安全局给出的人体耐受量的限值。 观感 股民孙先生:这是“贵州茅台的救赎”,不仅将贵州茅台拉出塑化剂风波,连酒鬼酒也被洗得干干净净。 雷语3 塑化剂相对是个比较安全的物质 三聚氰胺VS塑化剂 北大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李可基:塑化剂相对来说还是一个比较安全的物质。目前为止有关塑化剂对人体是否有害,并没有在人身上得到验证。即使是每天喝2斤酒,摄入的塑化剂量距离人体耐受限量标准上限还很远。 但如果真的有人每天喝2斤酒,恐怕这个人整天都醉醺醺的,出去被车撞死的概率远远大于其他事发生的概率。 三聚氰胺其实基本上是一个无毒的物质,但之所以成了问题,就因为是给最脆弱、最敏感的婴儿吃。 婴儿没有代谢能力,所以形成了肾结石。但是如果是成人就不会造成损害,一两天就会排出去。 关于人体解毒功能 李可基:人类经过几百万年进化到今天,那么多物种都灭绝了,这说明人类有适应环境、改造环境的能力,人类“排毒、解毒能力实际上是非常强大的”。 在过去100多年间,各种各样的有毒有害物质,诸如铅、砷、汞、二恶英等都在几十倍、上百倍地增加。但是人的寿命却增加了一倍,中国人由解放前的30多岁增加到现在的76.8岁。 关于心理平衡 李可基:使自己心理得到平衡,这种心理平衡有利于我们健康长寿,这是一个朴素的可以遵循的法则。 雷语4 只有疯子才会在白酒里加塑化剂 关于塑化剂“挂杯说” 中国酿酒大师、茅台集团名誉董事长季克良:只有疯子才会在白酒里添加塑化剂! 江南大学副校长徐岩:白酒挂杯大小,由酒的表面张力决定,酒最主要的成分是酒精和水,它们的比例决定了表面张力的大小。 按照目前检测塑化剂的情况,浓度非常低,即使酒中加入了塑化剂也不可能造成挂杯现象。 关于塑化剂“陈味儿说” 徐岩:酒的陈味儿是在存放过程中,自身发生物理化学反应形成的。而塑化剂这种东西,有很浓的塑料味道,这个跟陈味儿完全不是一回事。 观感 一网友:只有傻子才会在牛奶里加入三聚氰胺。 网友围观 网友“郭煬”:袁总要给送检茅台的“水晶皇”提个醒,白酒行业发展了几千年,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质疑就衰落。我也想给袁总提个醒,没有哪个企业可以活几千年,通常都是自己把自己给作死的。 一通讯公司的李先生:这让我想起来一个笑话,“一条美眉蛇咬了中国人一口,人没事,蛇死了。”贵州茅台的媒体见面会,其实就是这个笑话最强大的注脚。(.河.南.商.报 .陈.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