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60,041265002)中金岭南:公司股东解除股权质押和重新股权质押
2012年1月20日,中金岭南接公司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知,广晟公司于近日解除了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城支行的325,825,500股中金岭南股份。之后,广晟公司将其所持的105,000,000股中金岭南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9%)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上述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和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同日,公司接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知,深圳广晟于近日解除了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城支行的46,546,500股中金岭南股份。上述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000522)白云山A: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白云山A于2011年11月8日发布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1年11月7日起开始停牌。2011年12月5日,公司又发布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披露本次重大事项为广药集团、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之间的资产重组,其中可能涉及吸收合并事宜,由于方案尚无法最终确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1年12月7日起继续停牌。
截至目前,广药集团已取得广东省国资委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预核准,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论证细化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咨询。由于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并根据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000739)普洛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普洛股份于2011年11月16日发布了《普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按相关规定于2011年11月16日起连续停牌。
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事宜。由于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较多、相关程序也较为复杂,且公司计划通过本次重组筹集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目前,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正在完善中,为使本次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月30日起继续停牌。
(000693)S*ST聚友: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
目前,S*ST聚友非流通股股东共计55家,其中已有49家提出股改动议,其持股数量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99.01%,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因注销、无法联系、正在办理等原因未明确提出股改动议。
公司已经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为彻底解决公司的巨额债务负担,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在经过与非流通股股东、重组方、相关债权人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后,各方最终确定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与拟实施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相结合,同步进行。
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聚友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见证下,已于2010年11月30日与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及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应虎先生签订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
目前,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已制订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重组方案也已制作完成,现股改方案和重组方案已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国家环保部于2011年11月15日以(环函[2011]303号)《关于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原则同意了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公司将加快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以尽快启动股改程序。
(002549)凯美特气:201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凯美特气修正后的预计业绩:预计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7,149.93万元-7,570.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80%。
(002641)永高股份:收到政府财政补助
永高股份于2012年1月18日收到台州市黄岩区会计核算中心汇来的“技术改造、省出口品牌补助”资金共937.27万元。其中,“技术改造补助”资金924.58万元,“省出口品牌补助”资金12.69万元。公司收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收款账户为公司基本账户,账号为1207 0311 0904 2000 424.
上述“技术改造补助”资金924.58万元,系核算中心根据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关于下达技术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汇入公司上述账户的。而核算中心汇入公司上述账户的“省出口品牌补助”资金12.69万元之汇款依据则是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出口品牌发展资金的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省出口品牌补助”资金12.69万元作为营业外收入,直接计入收到款项之当期的损益;而“技术改造补助”资金924.58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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