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明年3月3日召开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记者王琦 刘卫兵) 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明年3月3日召开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十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 村委会、居委会任期由3年改为5年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决定将村委会、居委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 妇女也享有同样土地承包权益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这意味着我国进一步加强进城落户的农户等承包农户的权益保护,同时妇女也享有同样的土地承包权益。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