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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100多万内幕交易巨亏20% 卖在年度最低还被罚

2018-11-14 07:34| 发布者: 郎少| 查看: 188| 评论: 0

摘要:   2017年8月,证监会披露蝶彩资产、谢风华、阙文彬操纵“恒康医疗”案,一代“重组股神”谢风华遭罚1.45亿终身禁入资本市场。时隔一年多时间,谢风华当年在A股上经典的“制造”重组案例——秀强股份,再次被牵出两 ...
  2017年8月,证监会披露蝶彩资产、谢风华、阙文彬操纵“恒康医疗”案,一代“重组股神”谢风华遭罚1.45亿终身禁入资本市场。时隔一年多时间,谢风华当年在A股上经典的“制造”重组案例——秀强股份,再次被牵出两则“内幕交易”处罚案件。

  今日晚间,证监会通报,刘江伟、张小伟两人利用知悉的秀强股份内幕信息,在不同的内幕信息敏感阶段买入秀强股份的股票,两人的内幕交易结果不尽相同,刘江伟亏损23.8万元,张小伟获利1.19万元。证监会决定,对两分别罚款30万、5万元。

  第一段内幕交易:
  董秘窃听蝶彩资管参股上市公司

  2014年9月3日,秀强股份控股股东新星投资,向蝶彩资管转让不超过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5.35%)股份,引入蝶彩资管成为秀强股份的战略投资者,也是其新晋第三大股东。

  随后,秀强股份于2014年10月13日宣布筹划重大事项停牌,也正是蝶彩资管进入秀强股份的这两个时间段,产生了后来一系列内幕交易。

  证监会通报的张小伟内幕交易案就是发生在蝶彩资管进入秀强股份这一阶段,2014年7月前后,秀强股份保荐代表人朱某华与蝶彩资管接洽,大股东新星投资拟减持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市值管理,随后的2014年9月6日,秀强股份公告新星投资和蝶彩资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新星投资将持有的秀强股份5.35%的股份转让给蝶彩资产。


  作为时任秀强股份董秘张小伟,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2014年6月25日-2014年9月6日),于2014年7月11日开立本人股票账户,用其办公室笔记本电脑下单。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小伟于2014年7月25日、9月4日合计买入6,500股,成交金额72,250元,后于9月11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84,175元,盈利11,925元。


  2014年7月25日至当年9月4日,秀强股份从7月25日收盘价2.82元涨到9月4日收盘3.29元,区间最高涨幅24.27%。

  证监会认为,张小伟利用其本人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买入“秀强股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违法行为。决定没收张小伟违法所得11,925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

  第二段内幕交易:
  刘江伟搭蝶彩资管并购“便车”

  刚刚入驻上市公司的蝶彩资管随即发挥它的并购重组特长,替秀强股份“张罗”一系列市值管理的运作项目,这一切又被另一位内幕信息知情人士透露出去,引发了第二段内幕交易案。


  2014年9月,蝶彩资管正式成为秀强股份股东之后,当时的蝶彩资产研究总监李某宇负责秀强股份市值管理项目,谢某华在9月8日周例会上安排蝶彩资产高级经理陈某林协助李某宇寻找标的公司。

  蝶彩资管也很敬业,当时向秀强股份推荐三家标的企业,随后的9月24日,李某宇、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某一与秀强股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卢某强、时任秀强股份董秘张某先一行四人到南昌考察联创电子联创电子董事长韩某龙、董秘侯某参与接洽。10月11日,秀强股份联创电子签订了框架协议并决定停牌。10月13日,秀强股份公告停牌。

  蝶彩资产为秀强股份寻找并购标的公司实施市值管理项目,最终秀强股份拟通过现金及定向发行股份方式收购联创电子100%股权,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9月8日至2014年10月13日。

  这一信息被当时的蝶彩资产高级经理陈某林告诉了刘江伟(两人在2014年9月11日有通讯联系,在9月12日有见面接触。)
  刘江伟先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使用“谭某萍””(刘江伟妻子)账户于2014年9月23日、29日、30日合计买入61,683股,成交金额942,059.56元,使用“江某波””(刘江伟父亲)账户于2014年10月8日买入15,100股,成交金额236,294元,后两账户于2015年1月8日、9日全部卖出,亏损23.8万元。


  从股市行情来看,内幕交易卖出时点几乎是年度"最低",随后股价从3元多,暴涨到了11元以上。

  2014年9月23日至2015年1月9日,秀强股份区间跌幅23.82%,期间还经历过两个跌停。

  不仅自己亏损,刘江伟还坑了其他朋友,当时刘江伟通过手机和潘某权以及徐某联系,推荐上述两人利用其亲属账户买入“秀强股份”,这两人分别亏损439万元以及154万元。

  两宗内幕交易案背后的蝶彩资管
  两名内幕交易人员均想借助蝶彩资管入驻秀强股份获利,那么,蝶彩资管在进入秀强股份的这段时间,成绩如何?

  根据2014年9月6日秀强股份的公告,新星投资与蝶彩资管的战略合作期限暂定为2 年,即协议生效之日起,自2014 年9 月3 日至2016 年9 月3 日。期满后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由双方以书面协议再行确认。

  从蝶彩资管2014年3季报第一次出现在秀强股份股东名单,到2015年1季度末最后一次现身秀强股份股东榜,秀强股份从3.2元涨到4.27元,区间涨幅33.44%。

  蝶彩资管成立于2012年5月4日,以擅长押注并购、重组股闻名资本市场。蝶彩资管推出的蝶彩1号成立于2013年4月1日,而建仓江苏宏宝的时间仅短短18个交易日,在建仓完成后的2013年5月13日,江苏宏宝即宣布停牌重组。2013年8月9日,江苏宏宝复牌后连续走出12个涨停板,蝶彩资管获利惊人。

  不过这一切随着蝶彩资管实控人谢风华2017年8月被证监会通报处罚宣告终止。

  据证监会当时通报,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与蝶彩资产、蝶彩资产实际控制人谢风华合谋,利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的信息优势,控制恒康医疗密集发布利好信息,人为操纵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点,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对恒康医疗不利的信息,夸大恒康医疗研发能力,选择时点披露恒康医疗已有的重大利好信息,借“市值管理”名义,行操纵股价之实。通过上述一系列信息披露的综合起效,客观上误导了投资者,影响了“恒康医疗”股价,实现了阙文彬高价减持“恒康医疗”的目的。

  最终,证监会依法决定,决定没收蝶彩资产违法所得4858万元,并处以9716万元罚款;对谢风华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阙文彬违法所得约304.1万元,并处以约304.1万元罚款。同时,对谢风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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